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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的通报
(甬政办发〔2008〕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评价与奖励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7〕153号)精神和2007年各地商贸流通服务业工作实绩,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评出了2007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现予通报表彰。
  一、商贸经济发展奖
  金奖:鄞州区人民政府
  银奖:北仑区人民政府、江北区人民政府
  铜奖:余姚市人民政府、镇海区人民政府、奉化市人民政府
  二、商贸设施(业态)建设奖
  金奖:余姚市人民政府
  银奖:慈溪市人民政府、北仑区人民政府
  铜奖:江北区人民政府、鄞州区人民政府、宁海县人民政府
  三、市场供应安全保障奖
  金奖:象山县人民政府
  银奖:余姚市人民政府、鄞州区人民政府
  铜奖:北仑区人民政府、江东区人民政府、海曙区人民政府
  四、商贸管理优胜奖
  金奖:慈溪市人民政府
  银奖:海曙区人民政府、江东区人民政府、
  铜奖:鄞州区人民政府、宁海县人民政府、镇海区人民政府
  五、社零增长特别奖
  鄞州区人民政府、江北区人民政府、北仑区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海曙区人民政府、余姚市人民政府、宁海县人民政府、象山县人民政府、奉化市人民政府、镇海区人民政府、江东区人民政府
  六、实事工程特别奖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特别奖
  余姚市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奉化市人民政府、宁海县人民政府、象山县人民政府、鄞州区人民政府、北仑区人民政府、镇海区人民政府、江北区人民政府
  (二)楼宇经济建设特别奖
  江东区人民政府、海曙区人民政府
  (三)菜市场改造特别奖
  余姚市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奉化市人民政府、鄞州区人民政府、宁海县人民政府、象山县人民政府、北仑区人民政府、镇海区人民政府、江东区人民政府、江北区人民政府
  (四)节能降耗特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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