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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力以赴打好“两基”攻坚战确保2010年全面实现规划目标实施意见的通知

  3、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两基”档案建设。档案资料是体现“两基”工作成绩和各项指标达到度及可信度的原始材料和文字记录,是“两基”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各地在“两基”攻坚中,必须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化管理,努力做到表册齐全,数据翔实,符合逻辑,科学规范,为“两基”攻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为评估验收提供准确翔实的基础资料。
  (四)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建立健全“两基”攻坚的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要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款的长效保障机制,努力提高地方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比例,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努力实现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目标。二是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上要求,进一步加强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落实,继续将县级财政承担的寄宿制学生补助资金和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按比例及时足额到位。三是要切实加强对中央及省各项教育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足额用于教育支出,防止减少或抵顶地方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会计基础性工作,建章立制,依章办事,强化监管,防止资金支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做到按计划拨付,监管到位,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四是要继续按规定认真做好城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征收、按时到位,专款专用。与此同时,各地都要积极争取教育项目,调动社会各界的助学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集中财力、物力及时解决教学仪器设备、体音美器材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各学校均衡发展,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五是各地在县级自查和州级核查时要按照国家和省评估验收的有关要求,提前对前三年的教育经费管理、支出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把问题解决在省政府评估验收前,防止出现问题影响评估验收结果。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学质量。
  各地政府要根据“两基”攻坚要求,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合理配置教师,按照资格准入、凡进必考、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创新农牧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通过公开招聘,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牧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牧区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重点解决农牧区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要严把新聘教师“入口”关,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逐步清退临时代课人员。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一步规范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工作。在加强教师脱产学习、集中办班等常规培训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和技术手段,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农牧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改革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规划实现“两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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