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和当前农牧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08]5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去年入冬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发生了低温降雪灾害。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立即行动,积极应对,扎实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得到了较好安排。目前,受灾地区积雪逐步融化,抗灾救灾工作已转入恢复重建阶段。同时,我省春耕生产全面开展,牧区草场也将进入返青季节。但据预测,今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将中度偏重发生,统防统治任务十分艰巨;部分地区降雨将比历年同期偏少,有可能发生旱情;霜冻、寒流等极端天气出现的可能性也高于往年,这些都将对今年的农牧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后恢复重建和当前农牧业生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实现全年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目标奠定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加快抗灾饲料的调运工作。目前,牧区牲畜正值春乏和产羔时期,草场青黄不接,牲畜体质普遍较弱,牧户贮备的饲草料不足。因此,青南各级农牧部门要加快第二批饲料的调运工作,力争在5月上旬完成。要积极动员牧民群众从周边地区拉运贮备饲草料,引导群众加大受灾牲畜补饲力度,使牲畜安全渡过春乏缺草季节,优先保护能繁母畜,尽可能减少牲畜损亡。同时,要加强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在青南牧区和环湖牧区建立散户、联户集中等形式的人工种植饲草料基地,扩大人工种草规模,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饲草基地,为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 组织受灾群众搞好生产母畜购置。这次雪灾使能繁母畜损失较为严重,对今后受灾地区的畜牧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搞好生产母畜购置是受灾地区恢复重建的重点工作。要采取政府补助、牧户自筹、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受灾群众特别是无畜户搞好生产母畜购置,使有限的救灾资金用到每一户受灾牧户。同时,要将重灾区列入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加大对无畜户、少畜户的补贴。退牧还草项目区要在本区域内进行调剂,重点解决无畜户生产母畜,使其尽快恢复生产。同时也要处理好减畜禁牧与购置生产母畜的关系。
(三) 认真做好修复牲畜棚圈和日光节能温室旧棚改造工作。这次受灾损毁牲畜畜棚11万平方米,对牲畜的接羔育幼和防灾抗灾保畜造成了较大影响。要尽快动员组织牧民群众修复因灾倒塌的牲畜棚圈,恢复畜牧业正常生产。同时,东部农业区一、二代温室由于墙体较薄、保温性较差,遭受冻害损失较重。因此,要引导农民加快对一、二代温室的改造,改进增温设施,提高温室档次。各地要积极探索和示范实用抗灾技术,提高冬季蔬菜生产能力。要加大力度扩大种苗繁育基地,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工厂化育苗,主要繁育西红柿、辣椒、黄瓜、菜瓜、茄子种苗,为蔬菜生产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