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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意见的通知

  要积极引导现有的专业协会向专业合作社过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今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引导符合条件以及其他经营性的专业协会逐步登记为专业合作社,让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得到更多的政策扶持。
  要切实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优势。一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围绕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加强对农民成员的农业标准化宣传和培训,培养一批具体操作骨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标准化技术规范,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向上争取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加大经费投入,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标准化生产,提高和稳定农产品品质。二是推进品牌化经营。总结推广品牌化经营经验,组织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条件,注册商标,改进包装,整合品牌,做好绿色认证和专利申请,加强宣传,创出品牌产品,放大品牌效应,提高品牌效益。三是延伸产业链条。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改良农产品品种,引进和推广新品种与新技术;加强与农业科技单位的合作,与龙头企业的联合,促其开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四是推进再联合与再合作。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根据共同的需要,以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营销企业为依托,推进同类专业合作社实行跨区域的再联合与再合作,促进其以更大的规模、更低的成本、更好质量的产品走向更为广阔的市场,获取更多的效益,让农民社员得到更多的实惠。五是强化市场营销。引导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和知名企业的经营合作,与农民经纪人的联合,与连锁超市的对接,逐步畅通和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
  三、加强服务指导,规范运行机制
  要加强辅导培训,抓好典型示范。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和相关辅导工作人员的培训十分必要。市、县相关部门要编写有针对性、符合实际需要的培训教材,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培训一批业务骨干和合作社能人,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同时,市、县都要选择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行机制和服务内容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抓点示范工作。尤其是农林科技推广单位要利用科研、技术人才优势,服务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今年,全市重点抓好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市农技中心、市农科所侧重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市畜牧中心侧重草畜产业,市林果中心侧重葡萄产业指导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县(市、区)农林科技推广单位也要明确具体任务,开展抓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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