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加强价格的监测、监管和调控
针对年初以来物价上涨过快的实际,要把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作为当前经济调节的重要任务,加强对人民生活、农牧业生产等重点领域商品价格的监测、监管和调控,切实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各项价格调控措施,稳定价格总水平,安定群众生活。一是切实落实好国家和省政府促进农牧业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本省地产蔬菜大量上市之前,对运往西宁市场的鲜菜运输大户给予一定补贴。鉴于当前国内食用油价格上涨、供应趋紧的实际,积极支持省内食用油加工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大储备量,增强应对价格波动的能力。二是积极落实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临时性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众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同时,加快研究建立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挂钩的有效机制。三是认真落实好对部分重要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菜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监管。在保证供应、政府干预、财政补贴、市场监管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应对措施,防范和遏制局部地区、个别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带动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同时,近期从严控制政策性提价项目的出台,尤其是事关群众生活的提价项目不予出台。四是检查落实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强化对化肥主要品种的价格干预措施,努力稳定化肥价格。五是紧紧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做好清费治乱减负和市场监管工作,大力整顿价格秩序,规范教育、医疗价格和收费。严厉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以及操纵市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稳定的价格违法行为。继续通过提醒、告诫等形式增强经营者的价格法律意识。
(四)全力以赴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抓住当前开始进入施工期的有利时机,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观念,切实按照加快进度、保证投入、强化管理的要求,排工期,定责任,抓协调,组织实施好重点项目。重点组织实施好西宁至官厅750千伏输变电、兰青铁路增建二线、柴木铁路、原子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竣工项目,保证按计划完工;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退牧还草、丹拉国道西宁西过境线、西格段增建二线、三江源巴塘民用机场等续建大型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项目要抓紧落实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建设条件,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抢工期、抓进度,确保按预定目标推进;果洛州通电工程、330千伏桃园输变电、羊曲水电站、石头峡水电站、750千伏西宁至永登线路、格尔木至察尔汗公路等新开工项目,要认真落实土地、供水、供电、运输、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尽快完成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早日开工。根据省政府安排,近期组织工作组赴有关重点项目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全力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进度,切实做好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格尔木至敦煌铁路、黄河龙羊峡以上河段水电开发等重大项目和规划的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各个部委的衔接,落实项目审批条件,为项目顺利实施打好基础。对于外部条件未落实的项目,要主动加强与项目业主的衔接沟通,完善相关建设程序和设计方案,抓紧落实项目业主,切实避免因外部条件不落实而影响项目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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