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目标(200分)
4.系统农副产品购进16000万元(30分);
5.系统化肥供应20万标吨(30分);
6.系统农膜供应850吨(20分);
7.系统农药供应1200吨(20分);
8.系统棉花收购1500吨(20分);
9.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30.18万元(其中:养老金93.08万元,失业金9万元,医疗金28.1万元)(2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2.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农业银行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各项存款余额80.4亿元(100分);
2.各项贷款余额48.13亿元(400分);
3.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10个(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重点建设项目银行配套资金到位率达100%(30分); 5.不良贷款控制在省行下达指标以内(30分);
6.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银行安全营运(30分);
7.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89.31万元(其中:养老金13.99万元,失业金18万元,医疗金57.32万元)(30分);
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9.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30分);
10.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农业发展银行
(一)重点目标(600分)
1.认真执行政策,确保辖区内粮食收购资金供应(200分);
2.确保中储、省储、地储等各项政策性资金及时足额供应(200分);
3.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支农商业性贷款增长10%(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省行下达的利润计划(40分);
5.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省行下达指标以内(40分);
6.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1.25万元(其中:失业金2.5万元,医疗金8.75万元)(30分);
7.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银行安全营运(30分);
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9.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30分)。
市科技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组织实施科技攻关项目22项(150分);
2.组织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150分);
3.组织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品6种(150分);
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编发科技项目快递12期(20分);
6.更新科普影视在线多媒体资源23部(20分);
7.完成2007年度科技成果评审(20分);
8.完成农业实用技术人才培训5万人次(20分);
9.组织科技下乡3次(20分);
10.举办专利培训班,培训人员400人次(20分);
11.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20分);
12.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25.34万元(其中:养老金9.66万元,失业金2.2万元,医疗金13.48万元)(20分);
13.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教育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完成校舍维修改造任务32000平方米(150分);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完成招生13000人(150分);
3.积极发展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机构在校生达到12000人(150分);
4.新建阳光小学,完成投资1000万元,完成征地和主体工程(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开展农民技术培训29万人次(20分);
6.小学阶段学龄人口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20分);
7.初中阶段学龄人口入学率稳定在98%以上(20分);
8.小学在校生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20分);
9.初中在校生巩固率稳定在98%以上(10分);
10.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10分);
11.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8%(10分);
1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10分);
13.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96.2万元(其中:养老金249.12万元,失业金70万元,医疗金377.08万元)(10分);
14.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9.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20.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市文化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豫西文化长廊重点区域建设目标任务,推进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前期工作(150分);
2.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扫黄打非”专项治理任务(150分);
3.实现全市馆库藏文物安全年(150分);
4.组织好黄河旅游节开幕式文艺演出(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举办文化活动16次(20分);
6.完成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15次任务(20分);
7.举办2个较有影响的展览(20分);
8.配合经济建设搞好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工作(20分);
9.做好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20分);
10.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03.78万元(其中:养老金49.22万元,失业金12万元,医疗金42.56万元)(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3.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体育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组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10次,获金牌13枚(150分);
2.完成69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150分);
3.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体育活动1650次,参加人数达85万人次(150分);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体育部分的前期准备工作(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举办市级比赛18次(30分);
6.体育馆举办一定规模的体育比赛和大型活动25次(30分);
7.全年选拔市级尖子运动员300名(30分);
8.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9.48万元(其中:养老金3.5万元,失业金4.5万元,医疗金11.48万元)(30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2.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卫生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在520/十万以内,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达90%以上(150分);
2.启动市中心医院病房楼改建工程(150分);
3.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85%以上(150分);
4.完成创建办下达的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及时率达100%(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5‰以内(20分);
6.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治愈好转率达80%(20分);
7.公共卫生项目建设计划进度完成率100%(20分);
8.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新创甲级卫生所30所(10分);
9.完成市区自来水水质样品监测50份(10分);
10.加强民营医疗机构扶持管理工作(10分);
11.加大卫生支农力度,市区医疗单位开展下乡义诊活动20次(10分);
12.做好突发性疫情防治工作(10分);
13.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10分);
14.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73.93万元(其中:养老金209.17万元,失业金45万元,医疗金219.76万元)(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20分);
16.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9.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20.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广电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任务(200分);
2.电视新闻被省以上台采用295件(200分);
3.广播新闻被省以上台采用290件(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播出电视新闻3800件,其中:播出自采电视新闻2100件(20分);
5.播出广播新闻4900件,其中:播出自采广播新闻2000件(20分);
6.播出电视专题110部(20分);
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20分);
8.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5.37万元(其中:养老金27.02万元,失业金9万元,医疗金29.35万元)(20分);
9.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20分);
12.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4.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人口计生委
(一)重点目标(600分)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5‰以下(200分);
2.符合政策生育率93.11%(200分);
3.出生统计准确率达92%(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5%(20分);
5.避孕措施及时率80%(20分);
6.流动人口管理率91%(20分);
7.独生子女领证率8.5%(20分);
8.市计生中心站无重大医疗事故(20分);
9.国家、省信访结案率达98%(20分);
10.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3.58万元(其中:失业金1.75万元,医疗金11.83万元)(20分);
11.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任务(10分);
14.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市旅游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接待入境游客(含港澳台同胞)27660人次(150分);
2.接待国内游客561.32万人次(150分);
3.国内旅游收入9.42亿元(150分);
4.筹备办好第十四届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6.旅游业总收入完成38.22亿元(20分);
7.国际旅游创汇收入完成339.59万美元(20分);
8.开发反映三门峡特色的旅游商品2种(20分);
9.旅游从业人员培训3300人次(20分);
10.编印旅游对外宣传资料20万份(册)(20分);
11.三门峡海联成品油零售有限公司大酒店工程,2008年底前完成投资3000万元,完成前期工作,主体工程开工(10分);
12.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8.86万元(其中:养老金7.77万元,失业金1万元,医疗金10.09万元)(10分);
1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7.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8.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