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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市工商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继续实施“兴企强市”、“兴农富民”两大工程,努力打造“数字工商”,帮助企业注册商标6件,签订经济合同10000份,发展农村经纪人600人,大力促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分);
  2.全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980户,私营企业440户,召开现场办公会14次,走访企业66家(200分);
  3.全市个体经济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023054万元,比上年增长18%(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特别规定》,进一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目标任务(20分);
  5.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积极协调和组织下岗失业人员洽谈会2次,千方百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0分);
  6.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结案率达95%,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结案率达90%(20分);
  7.继续实施12315“五进”工程,在全市建立12315投诉点55个,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结案率达95%(20分);
  8.进一步推进企业、个体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年评比“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6家、“文明诚信市场 ”3家(20分);
  9.转变队伍作风,严格执行国家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和省局“十项禁令”,对“四乱”和“五不良”行为查处结案率达100%(10分);
  10.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10分);
  11.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5.16万元(其中:养老金1.44万元,失业金0.35万元,医疗金43.37万元)(1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20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6.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7.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地震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绘制地震分析图件8幅(200分);
  2.举办地震知识宣传4次(200分);
  3.监督检查重点工程抗震设防30项(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编制防震减灾信息简讯12期(30分);
  5.2009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全面完成(30分);
  6.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71万元(其中:失业金1万元,医疗金2.71万元)(30分);
  7.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9.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10.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人防办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两台大功率防空警报器安装工作(150分);
  2.完成一类重要目标监视系统建设任务(150分);
  3.做好人防指挥所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征地、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150分);
  4.完成人防工程地理信息嵌入工作(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人防工程加固300平方米、维护5000平方米(40分);
  6.完成人防工程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40分);
  7.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金统筹额13.02万元(其中:养老金7.79万元,失业金1.5万元,医疗金3.73万元)(30分);
  8.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9.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10.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30分)。

  市城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根据省建设厅的部署,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300分);
  2.认真抓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坚持疏堵结合,进一步规范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店外经营(20分);
  4.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科学规范城区户外广告,及时清理各种乱贴乱画、乱涂乱挂(20分);
  5.认真抓好城区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停车场地的车辆停放管理,进一步提高车辆停放管理水平(20分);
  6.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城管法规宣传,提高市民遵规守法意识,不断优化城市管理的社会环境(20分);
  7.严格控制和严厉查处油烟、噪音污染问题,积极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0分);
  8.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9.29万元(其中:失业金8万元,医疗金11.29万元)(20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3.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15.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园林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目标任务(150分);
  2.城市规划区新增绿地600亩,新栽植各类乔灌木20万株(150分);
  3.节日摆放花卉20万盆(150分);
  4.全面启动天鹅湖城市湿地公园建设,2008年完成投资8059.27万元,力争年底完成景区主要道路、覆盖性绿化、重点区域的改造提升,园林小品,水、电、浅滩湿地的营造等工作,使天鹅湖湿地公园初具规模(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新修道路上官南路、甘棠路北段、环城北路的绿化任务(20分);
  6.完成市区黄河路、六峰路、上阳路的绿化改造、涧河两岸绿化种植、崤山路草花栽植任务(20分);
  7.完成虢国公园二期后续工程广场、部分园林小品等基础设施建设(20分);
  8.推进园林绿地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园、游园等绿地的管理水平(20分);
  9.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76.12万元(其中:养老金142.5万元,失业金30万元,医疗金3.62万元) (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30分);
  12.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4.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建设银行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各项存款余额62.85亿元(100分);
  2.各项贷款余额36.08亿元(400分);
  3.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10个(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重点建设项目银行配套资金到位率达100%以上(30分);
  5.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省行下达指标以内,任务完成率100%(30分);
  6.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32.49万元(其中:失业金35万元,医疗金97.49万元)(30分);
  7.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银行安全营运(30分);
  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9.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30分);
  10.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城市信用社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各项存款余额32.73亿元(100分);
  2.各项贷款余额22.46亿元(400分);
  3.重点建设项目银行配套资金到位率达95%以上(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204.59万元(其中:养老金140.45万元,失业金18万元,医疗金46.14万元)(50分);
  5.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城市信用社安全营运(50分);
  6.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50分);
  7.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50分)。

  市网通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通信建设投资4000万元(200分);
  2.上缴地方税金830万元(200分);
  3.电信业务收入23000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电话放号6000部(30分);
  5.确保通信畅通,无重大通信事故发生(30分);
  6.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8.73万元(其中:失业金15万元,医疗金53.73万元)(30分);
  7.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3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9.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10.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电信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通信建设固定资产投资700万元(300分);
  2.新增固定电话及宽带3000户(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三门峡市鑫欣小区、器材厂家属区宽带接入工程(30分);
  4.完成三门峡文明路西区、上阳路东区域、东风市场宽带接入工程(30分);
  5.完成三门峡黄河路北五街坊、和平路三、四街坊接入工程(30分);
  6.市直单位失业金统筹额2万元(3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30分);
  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9.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邮政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邮政业务总收入10297.35万元(300分);
  2.邮政业务总量12130.17万元(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邮政银行各项存款余额34.08亿元(30分);
  4.邮政银行贷款余额0.66亿元(30分);
  5.市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79万元(30分);
  6.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75.13万元(其中:失业金15万元,医疗金60.13万元)(30分);
  7.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9.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0.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移动通信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上缴地方税金1050万元(300分);
  2.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移动通信业务收入33000万元(30分);
  4.新增移动电话客户10万户(30分);
  5.完成GSM第十二期B工程(30分);
  6.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25.31万元(其中:养老金100.78万元,失业金6万元,医疗金18.53万元)(30分);
  7.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9.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0.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联通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上缴地方税金309万元(200分);
  2.完成新增41个基站工程建设(按省分公司总体规划)(200分);
  3.移动通信业务收入10394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新增移动用户68000户(30分);
  5.开通GSM专业“GPRS”业务(30分);
  6.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金统筹额100.24万元(其中:养老金71.43万元,失业金6万元,医疗金22.81万元)(30分);
  7.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3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9.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10.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农业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新建农村沼气池20000个(200分);
  2.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7%(200分);
  3.有效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目标(20分);
  5.全市果品总产量达13亿公斤(20分);
  6.肉类总产量8万吨(20分);
  7.第一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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