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年办件量达到16万件以上(300分);
2.继续开展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办理联合审批事项280件以上(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办件按期办结率达98%以上(30分);
4.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运转,顺利通过年度监督审核(30分);
5.继续组织开展“红旗窗口”、“服务标兵”、“顾客满意率”评选活动(30分);
6.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办理及时率达100%(30分);
7.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2.4万元(30分);
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9.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地税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全市地方税收17亿元(300分);
2.完成市本级地方税收2.1亿元(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认真开展税务稽查,查处税收案件结案率100%(30分);
4.按月提供分县(市、区)地方税收,按季提供分县(市、区)《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表》(30分);
5.严格税务人员管理教育,全年无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20分);
6.全年举办税务干部培训班6期(20分);
7.直属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6.26万元(其中:失业金0.3万元,医疗金45.96万元)(20分);
8.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1.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市国税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直接入库地方税收入12亿元(300分);
2.市本级正常税收直接入库5.5亿元(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按照政策规定,做好为企业减免、退税工作(30分);
4.个体税收完成1.4亿元(30分);
5.按月提供分县(市、区)地方税收(30分);
6.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7.47万元(其中:养老金14.03万元,失业金1.4万元,医疗金52.04万元)(30分);
7.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9.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0.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市人民银行
(一)重点目标(600分)
1.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86.86亿元(200分);
2.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31.44亿元(4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认真贯彻实施货币政策,发挥窗口指导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30分);
4.加强安全营运,保证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5.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8.8万元(30分);
6.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7.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8.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30分);
9.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年度工作任务(20分)。
市银监分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率下降1.5个百分点(200分);
2.加强对全市银行业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全年银行业实现盈利较去年增长10%(200分);
3.加大对辖区内小企业金融服务和金融支持力度,对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10%(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通过审慎有效监管,维护银行业稳定,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增进市场信心(40分);
5.认真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减少金融犯罪(40分);
6.市直属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5万元(30分);
7.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9.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30分)。
农信办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各项存款余额89.41亿元(150分);
2.各项贷款余额58.32亿元(150分);
3.清收不良贷款8500万元(150分);
4.实现利润7000万元(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当年新增农业贷款3.2亿元(40分);
6.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运营(40分);
7.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2.49万元(40分);
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40分);
9.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40分)。
市工业园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天瑞集团年产20万吨铝合金铸件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土建完工,设备安装50%(200分);
2.开曼三门峡铝业集团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完成投资1亿元,建成投产(200分);
3.三门峡鹏飞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亿只节能灯项目,完成投资0.5亿元,一期建成投产(200分);
(二)一般目标(300分)
4.三门峡西北联鑫公司年产1.6万吨HDPE双壁波纹管项目,完成投资0.24亿元,建成投产(20分);
5.三门峡凯诺高新材料公司砂轮切片工程,完成投资0.13亿元,建成投产(20分);
6三门峡盛鑫工贸公司创新园工程,完成投资900万元,一期1标准厂房建成(20分);
7.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大型化工机械装备项目,完成投资5000万元,完成前期工作,主体工程开工(20分);
8.三门峡缘分果业有限公司10万吨果品综合加工项目,完成投资5000万元,完成前期工作,主体工程开工(20分);
9.开曼铝业镓回收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建成投产(10分);
10.开曼铝业年产25万吨碳素工程,完成前期工作(10分);
11.三门峡戴卡轮毂三期年产200万只轮毂工程,完成前期工作(10分);
12.开曼铝业氧化铝1万吨清洁生产线示范工程,完成前期工作(10分);
13.工业园日处理10万吨污水项目,完成前期工作(10分);
14.农业农村工作推进顺利,村级管理逐步规范(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加强安全生产,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7.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8.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建委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新建大岭路涧河立交桥(100分);
2.启动台上区集中供热工程,改善市区供热质量(100分);
3.完成市文体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方案设计(100分);
4.完成黄河路西段和虢国东路改造(100分);
5.完成部分“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部分旧城区改造规划(100分);
6.城镇化率达到43.9%(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7.完成2008、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2008-2012年住房近期建设规划编制(20分);
8.深化高速铁路客运站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配套公共设施专题研究(20分);
9.路灯亮灯率达95%(20分);
10.完成水费附加100万元(20分);
11.完成污水处理费收入660万元(10分);
12.完成南水北调基金收入180万元(10分);
13.完成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收入220万元(10分);
14.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10分);
15.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169.2万元(其中:养老金780.33万元,失业金60万元,医疗金328.87万元)(10分);
16.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7.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8.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1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2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21.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22.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环保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涧河渑池县吴庄断面水质COD浓度达到20mg/L以下,氨氮浓度(参考指标)1mg/L以下(120分);
2.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120分);
3.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75天以上(120分);
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20分);
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8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5.33万吨以内(12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辖区内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制度,“环评”审批率达100%(20分);
7.辖区内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三同时”执行率达100%(20分);
8.辖区内当年已投产的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达标排放率达100%(20分);
9.经过检测治理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20分);
10.环境污染纠纷调处结案率达96%(20分);
11.完成排污费收入2750万元(20分);
12.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10分);
13.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1.01万元(其中:失业金6万元,医疗金25.01万元)(10分);
14.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9.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国土资源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5%以上,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0分);
2.大力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土地出让净收益5000万元(200分);
3.完成土地开发复垦350公顷(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200个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年度调查工作(20分);
5.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市本级征收500万元(20分);
6.当年新发现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结案率达85%(20分);
7.完成2个地质灾害隐患区的调查工作(20分);
8.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2.87万元(其中:养老金29.91万元,失业金5万元,医疗金17.96万元)(20分);
9.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30分);
11.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3.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4.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房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组织全市开发商品房15.5万平方米(150分);
2.推进实施“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程(150分);
3.新开工廉租住房1万平方米(150分);
4.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住房公积金归集净增4000万元(20分);
6.康乐家园新开工1万平方米(20分);
7.怡景园小区8000平方米住宅年底竣工(20分);
8.开展住房专项调查,完善廉租住房档案(20分);
9.完成产权档案数字化扫描1.2万份(20分);
10.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10分);
11.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维修危旧房屋1500平方米(10分);
12.完成租赁房屋土地收益收入40万元(10分);
13.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8.99万元(其中:养老金41.94万元,失业金4.3万元,医疗金22.75万元)(10分);
14.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9.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