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做好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确保市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和政府网站的安全、正常运作(20分);
12.积极做好金融联络工作,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服务(20分);
13.直属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8.82万元(其中:养老金27.68万元,失业金3.34万元,医疗金17.8万元)(10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省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发展改革委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120分);
2.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6%(120分);
3.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91.5%(120分);
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3%(120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6%(12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6.7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07亿元,比上年增长20%(20分);
7.搞好全市42项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协调和稽查工作,保证国债项目和列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和推进(20分);
8.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0分);
9.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6%(20分);
10.认真搞好项目库建设,新增储备项目15个(10分);
11.重点前期项目:大唐火电三期工程(2×100万千瓦)前期论证(10分);
12.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订下达工作(10分);
13.争取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10分);
14.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10分);
15.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4.48万元(其中:养老金0.87万元,失业金0.5万元,医疗金13.11万元)(10分);
16.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7.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20分);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19.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20.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市物价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略低于去年实际涨幅(300分);
2.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略低于去年实际涨幅(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物价检查重要案件查处率达100%(20分);
4.征收价格调节基金80万元(20分);
5.行政事业收费明码标价率达100%(20分);
6.各类商店明码标价率达90%(20分);
7.重大价格改革出台顺利,不出现大问题(20分);
8.直属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8.45万元(其中:养老金3万元,失业金0.4万元,医疗金5.05万元)(20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2.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市财政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全市一般预算收入370000万元,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13000万元(150分);
2.完成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86000万元,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3500万元(150分);
3.完成全市基金收入50000万元(150分);
4.完成市本级基金收入20000万元(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8000万元(20分);
6.完成会计人员培训2000人次(20分);
7.依法安排教育经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20分);
8.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0分);
9.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07.69万元(其中:养老金49.27万元,失业金9万元,医疗金49.42万元)(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30分);
11.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13.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4.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市统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及时准确完成省、市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统计报表上报及时率100%,统计数据准确率99%(200分);
2.完成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做到按月考核,按季通报,及时率达100%(200分);
3.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及时率达100%(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全年撰写统计资料130篇(20分);
5.统计信息领导决策采用率达70%(20分);
6.统计信息社会新闻采用率达70%(20分);
7.公开出版《三门峡统计年鉴2008》,及时率100%(20分);
8.三月底前发布年度统计公报,及时率达100%(20分);
9.完成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57万元(其中:失业金1.5万元,医疗金8.07万元)(20分);
1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3.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市审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项目24个(150分);
2.救灾资金和再就业资金审计项目11个(150分);
3.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项目2个(150分);
4.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审计项目4个(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公路村村通投资建设管理情况和交通规费及县乡公路延伸审计项目12个(20分);
6.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损益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审计项目5个(20分);
7.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无电村、盲点村电力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项目12个(20分);
8.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5个(20分);
9.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桌凳更新配置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项目12个(20分);
10.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补贴和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检查专项审计项目5个(20分);
11.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0个(20分);
12.按要求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10分);
13.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0.97万元(10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17.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市人事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300分);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市引进人才230名(200分);
3.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提高现有人才队伍的素质,培训各类人才6600人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认真组织实施《
公务员法》,完成参照人员登记备案工作,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和职位管理等工作(20分);
5.按照省要求,扎实做好工资改革配套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20分);
6.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岗位设置管理,全面实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20分);
7.坚持“凡进必考”,市直行政机关新进人员公开考试录用率达到100%(20分);
8.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率达到100%(20分);
9.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3.18万元(其中:养老金15万元,失业金4万元,医疗金34.18万元)(20分);
1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3.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市劳动保障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000人(150分);
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000人(150分);
3.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50分);
4.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市社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总额45000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市本级社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5000万元(30分);
6.局本级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79.6万元(其中:养老金20万元,失业金5万元,医疗金54.6万元)(30分);
7.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投诉举报结案率95%以上(30分);
8.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30分);
11.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市监察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0分);
2.强化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200分);
3.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达到省考核标准(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当年立案案件结案率达到95%(30分);
5.业务范围内信访件受理率达到100%(30分);
6.全年完成执法监察项目5项(30分);
7.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30分);
8.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8万元(2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1.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10分)。
市接待办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来峡的党中央、国务院、人大、政协机关部级以上领导的接待任务(150分);
2.完成来峡的省(区)内外省级领导同志的接待任务(150分);
3.完成我市四大班子(含纪检委)来宾中地厅级以上客人的接待任务(150分);
4.完成来峡的中央、省等九家新闻媒体记者的接待任务(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临时性接待任务(30分);
6.协助市直部门接待来峡的中央各部门部级领导同志,接待任务完成率达100%(30分);
7.完成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出访、随访任务(30分);
8.努力提高接待服务质量,避免接待工作中出现失误(30分);
9.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关接待工作信息,和外省、市接待部门开展联谊活动,巩固与省内外兄弟城市建立的“接待网络”成果(20分);
10.市直单位失业保险金统筹额0.55万元(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2.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
驻郑州办事处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年接待客人70000人次(200分);
2.完成接待额600万元(200分);
3.完成毛利润160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及时收集各种政治信息和经济信息、提供有价值信息200条(30分);
5.利用人缘、地缘、史缘关系,联络能为三门峡经济建设提供帮助的各界人士(职务副厅级以上,职称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建立较稳定的关系,发展成员140名(30分);
6.帮助销售地产品300万元(30分);
7.偿还借款、贷款及利息5万元(30分);
8.完成1项内部设施改造(20分);
9.直属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5.18万元(其中:养老金27.85万元,失业金3.5万元,医疗金3.83万元)(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1.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应急管理目标任务(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