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的通知
(三政办〔200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服务功能,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长期以来,邮政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邮政信报箱群(间)承载着党报党刊投递和居民个人信件、报刊等投递功能,是有效保障公民通信权利、保证邮政普遍服务的基础设施。信报箱覆盖水平已成为衡量城市文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日益增加。但邮政信报箱建设远远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经影响到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居民通信权利的保障。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方便、快捷用邮。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
(一)建设目标。邮政信报箱群(间)属于居民楼房、住宅区的公共配套设施。要本着“不欠新帐、快还旧账的原则”,确保新建,加快补建,全面推进全市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努力实现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整体覆盖率2008年年底达到50%以上,2009年年底达到70%以上,2010年底达到90%以上;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建的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