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民政、交通、安全生产等职能部门迅速组织灾情调查,及时报告。
  灾情评估组开展灾情粗评估,4小时内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重大灾情2小时内上报。后续每2天预评估1次。
  市旅游、外事部门妥善安置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发现伤亡失踪情况,迅速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3)信息处理和新闻发布
  市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汇总有关灾情信息,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省地震局,经核批准后及时组织新闻发布。
  宣传部门及时做好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做好省内外记者新闻采访,及时平息地震谣传,及时播发抗震救灾新闻信息和灾情信息,及时稳定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4)专业抢险抢救与保障
  各专业抢险抢救部门迅速启动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预案,开展专业工程抢险和人员抢救。
  市交通、消防、建设、水利、河务移民、文物等职能部门迅速做好应对较大地震灾害抢险抢救准备。视情况保障移动电站、移动通讯、移动警报、移动气象、移动照明、大型吊车、高空作业、大型液压器械等现场救灾急需设备。优先保障抗震救灾、重要党政机关、灾民安置点供水、供电、燃气、运输、现场监测等救灾基本需要。
  市民政、建设、武警等部门迅速协助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市国土、环保、气象、安监、教育、石油、河务移民、水利、枢纽等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山体滑坡、有害物质泄漏、易燃易爆、坝体裂陷、校舍坍塌等次生灾害和气象环境的监控,防止灾情蔓延。
  市卫生防疫、红十字会等单位视情况增设流动药站、流动防疫车等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市财政、发展改革、商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迅速调集帐篷、衣被、食品等救灾物品,保障灾民5-7天左右的基本生活。
  市公安、交警、武警等部门和单位迅速出动,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协助灾区政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保障社会秩序稳定;必要时请求部队参与治安维护。
  4.5 Ⅳ级应急响应对策
  在市政府领导下,灾区县级指挥部组织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指挥部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5.1 市防震抗震指挥部主要应急对策
  市地震部门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监测、收集震情和灾情,并报告省地震局、市委、市政府。
  发生4.5-5.0级地震时,督导灾区县级政府成立指挥部,并召开全市抗震救灾工作会议,重点启动震情监测与评估、应急宣传、治安保卫、卫生救护与防疫等部分Ⅳ级应急响应预案,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应急处置,预防和平息可能发生的地震谣传误传及社会混乱事件。4.5级以下有感地震的应急处置,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市地震部门。
  视情况协调指挥各专业应急救援分队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指导灾区开展群众自救互救工作;灾情严重时,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支援、呼吁社会援助等。
  4.5.2 重要应急行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