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启动并实施卫生防疫和救护应急保障方案,提出具体完善措施建议;开展灾区流行病学调查与防疫,控制传染病等疫情发生与蔓延;设立临时救护防疫工作站;组织各大医院、医疗机构投入伤病员应急救护等。
(6)交通管制和治安保卫组
组长:市公安局有关领导。
副组长:市司法局有关领导。
成员:市公安局、司法局、武警支队、交警支队、三门峡监狱保安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有关领导各1名。
主要职责:启动并实施交通管制和治安保卫应急保障方案,提出具体完善措施建议;接受指挥部指令,制定、发布并实施临时交通和治安管制命令、通告;严打借机哄抬物价、抢劫财物、造谣惑众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灾区人员疏散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做好党政机关、金融、监狱等重点部位的治安监管,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等。
2.4 应急救援分支机构组成及主要职责
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设立专项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分队。
主要职责:执行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启动并实施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派遣地震现场工作队,参加全市抗震救灾工作等。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和收集
市、县地震工作部门负责震情信息的监测、处理,必要时采取短期临震加密观测、加密速报、流动监测等措施。运用专家会商系统及时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报省地震部门。
任何单位、个人观察到与地震有关的异常信息,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以上政府地震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随意向社会传播。重大灾情可直报市、县人民政府,也可以通过110报警台报警。接警部门接报后,应迅速报告本级政府及地震工作部门。
3.2 预警预防行动
(1)实行地震灾情预警统一发布制度。地震灾情预测预报意见由省地震部门提出并报省政府批准发布。情况特别紧急时,市、县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内临震预报,同时向省政府、省地震部门报告。
(2)分类预警。按照可能发生地震灾害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灾情预警发布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红色预警”是指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预报;“橙色预警”是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预报;“黄色预警”是指未来1年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预报。
(3)应急预防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的应急预防行动由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及时召开全市抗震救灾工作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检查各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行动预案情况。按照预警震级信息,对应震后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及应急准备措施,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
4 应急响应行动
4.1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