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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8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六十四)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全方位提高招商引资档次和质量。进一步搭建好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平台,强化措施,增强实效。办好第十四届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加大对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力度,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
  由市商务局、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十五)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扩大先进装备和紧缺原材料的进口,着力培育新的出口品种,提高进出口效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产品档次和规模,力争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30个。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十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舆论等手段,优化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和信用环境,着力建设优化环境的长效机制。完善外商投资无偿代理制和便利化措施,加大企业周边和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治理,营造亲商、安商、惠商的良好投资环境。强化市场流通、经营环境等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由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六十七)坚持依法行政。政府工作要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管理法制化、工作高效化。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搞好行政复议,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和矿产资源、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公共资源管理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由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十八)推进管理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健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着力解决权责脱节、政出多门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十九)完善公共服务。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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