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2008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生产资料、播放安全生产电影电视、开展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活动为载体,在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等时间和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旅游、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煤矿:狠抓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措施的落实,突出煤矿防治瓦斯、防透水,进一步完善井下基础设施,改进安全技术措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和超层越界开采。要规范煤炭资源整合,指导各类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
牵头单位:市煤炭局。
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西分局。
2.非煤矿山:狠抓井工开采矿山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检查和监控,严防发生溃坝事故。以清理采矿许可证为切入点,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黄金局(负责组织实施黄金矿山企业及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开展以查“三违”、隐患、制度、培训、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品种的非法运输;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交通局(主要负责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治理民爆器材)。
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4.建筑和城市公用设施:开展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包括桥梁、隧道施工)、城市交通运输、燃气设施设备等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市建委。
参与单位:市交通局。
5.消防及公共安全:深化“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加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加强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场所举办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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