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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三门峡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4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4月23日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意识、反违章、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有效治理大隐患,严防大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内容和责任单位
  此次百日安全活动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安委会)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针对夏季暴雨、洪水、森林火灾、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将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施工,以及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坍塌、泥石流、火灾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三政办〔2008〕14号印发)确定的17个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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