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行政,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作案的要依法严惩;对领导不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法犯法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和“三电”企业在专项斗争期间发现属于本部门、本企业的违法问题,要严格进行自查自纠,保障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四)畅通渠道,加强情况报告。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情况报告制度,特别是各县(市、区)“三电”办和有关“三电”企业要进一步畅通工作信息渠道,如实上报每月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报表;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各县(市、区)确定的县(市、区)级挂牌督办事项要于4月30日前报市“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三电”办和市“三电”办有关成员单位及市直“三电”企业要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报市“三电”办,11月3日前报送2008年度“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市“三电”办联系电话:2970382)。
附件:1.省公安厅2008年挂牌督办的三门峡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2.全市“三电”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地区
3.三门峡市“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附件1
省公安厅2008年挂牌督办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一、2007年4月17日晚,渑池县英豪镇韦院洼村100对900米、300对900米通信电缆被盗割,经济损失约75000元。
二、2007年5月7日,陕县李村乡高沟村的100对1100米、200对1200米通信电缆被盗割,经济损失约78000元。
附件2
全市“三电”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地区
义马市:新区街道办。
渑池县:英豪镇、天池镇。
湖滨区:崖底街道办。
陕 县:西站城区。
灵宝市:市区、豫灵镇、大王乡。
卢氏县:朱阳关镇。
附件3
三门峡市“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三电”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峡市“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其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