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由市农机局牵头,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农机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由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5.由市旅游局牵头,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及其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6.由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实施避雷设施、灾害预报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7.由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等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分别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工作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重点时段
(一)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以及冬春季节用煤用电增加、春运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煤矿、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