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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2008〕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琳(副市长、市政府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杜寿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
      钱随章(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煤炭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供销社、市烟草局、市气象局、市黄金局、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三门峡供电公司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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