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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市统计局关于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及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和监测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能

  

  措

  

  施

  

  织

  

  领

  

  导

  

  管

  

  理50

10

提供能耗统计数据及相关节能动态信息

1.建立能源统计台账1分;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3分;

  2.设立专职统计人员1分;

  3.按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得5分,每少完成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6

建立本产业(领域、行业、系统)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职人员;4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4分

5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1.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3分

  2.定期组织节能知识方面的培训。2分

  3.

7

落实节能工作政策

1.根据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产业(领域、行业、系统)实际制定或出台相关节能工作意见;4分

  2.监督所属产业(领域、行业、系统)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政策。3分

8

指导检查节能工作

按计划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进节能工作,认真积极得8分,工作未落实视情扣分。

9

建立完善节能工作制度

1.建立目标考核制度;3分

  2.分解和落实节能目标制度;3分

  33.建立节能档案管理制度。3分

5

履行节能工作职责情况

工作积极负责得5分,表现一般得3分。

合计

100

  


  注:1.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均为2005价。
  2.可以核算节能量的,每节约1万吨标煤加0.2分。

  附件3:级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

  标类型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节能目标(50)

1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万元产值能耗)降低率

40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30分,每超额完成10%加2分,最多加10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即为未完成。

2

节能量

10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10分,完成90%得9分,依此类推。

节能措施(50)

3

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4

1.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2分;

  2.设立或指定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并提供工作保障,1分;

  3.企业节能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并有效开展工作,1分。

4

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8

1.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和个人,2分;

  2.每月对能耗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2分;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2分;

  3.制定节能奖惩制度,2分。

5

节能技术开发和应用情况

20

1.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10%的得6分,位居前20%的得3分,位居后10%位的不得分;

  2.安排节能技术研发或推广利用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3分,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研发或与相关单位共同研发并有实质性成果,得2分;

  3.实施并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3分;

  4.无应淘汰的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或按规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5分。

6

节能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9

1.贯彻执行《节能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2分;

  2.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3分;

  3.实施主要耗能设备定额管理制度,2分;

  4.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制度,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2分。

7

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10

1.实行能源审计或监测,并落实改进措施,2分;

  2.建立能源统计台账1分;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2分;设立专职统计人员1分;

  3.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能源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2分;

  4.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以及节能竞赛活动,2分。

小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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