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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19、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民负担源头防范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信访调处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制止各种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和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费、对村级补助资金等事项的监管,以“一线实”的工作方式,在一线和最基层把财政涉农补贴数据和补贴对象核实准确,为“一卡通”发放提供真实依据,确保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得到落实,惠农资金安全发放。农业共同生产性水电费的收取使用,继续实行“上限封顶、以收定支、规范使用、群众监督”。健全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加强审计监督,促进村级财务监管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0、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县区要全面总结已实施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抓住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找准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使改革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改革,坚定不移地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按照上下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协调、高规格的农村综合改革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为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复杂的工作,也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要在完成三项改革任务的同时,针对当前农业农村出现的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种粮副业化等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提出应对措施。要在城乡统筹、土地流转、农村金融保险、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方面积极地探索。要在农业生产的良种良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市场化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有所突破。2008年重点做好新农村建设大浦实验区、20万亩袁隆平超级杂交稻“种三产四”丰产工程、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农业生态观光旅游产业建设等都市型现代农业方面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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