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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政府网站栏目建设试行规范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政府网站栏目建设试行规范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47号)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规范网站建设,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政府网站栏目建设试行规范》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9号)。现将《规范》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试行规范,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确定本部门网站的栏目建设任务,不断提高网站建设规范化。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陕西省政府网站栏目建设试行规范

  为丰富我省政府网站内容,强化政府网站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和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发展现状,制定本试行规范。
  本规范中政府网站是指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互联网上设立的网站。
  一、政府网站栏目建设的总体要求
  省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栏目建设,着重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民经济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等权威政府信息的发布,提供相关办事服务,开展与公众互动交流。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栏目建设,着重于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多种在线办事服务和公益性便民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网站栏目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便利村民生产、生活为重点,着重于及时发布贯彻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一村一品”发展情况和村务公开信息,开设民意表达栏目,提供便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类栏目
  (一)概况信息栏目:政府网站该栏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行政区域的历史沿革以及人口、自然资源、地理、经济社会发展等基本情况介绍,部门网站设置部门基本情况简介栏目,主要内容应包括部门名称、机构沿革概述和主要职责介绍;
  (二)领导人信息栏目:政府领导人照片、简历及所分管工作等信息,政府部门领导人相关信息及所分管工作;
  (三)机构职责栏目: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
  (四)人事信息栏目:人事任免、干部选拔公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教育培训等信息;
  (五)政府文件公开栏目: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部门文件目录和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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