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安全集中宣传。通过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针对攻坚战开展大规模宣传报道,使公众及时了解攻坚战各个阶段的任务、工作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宣传、教育、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以“迎接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以运输企业驾驶人、城镇居民、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宣传声势,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学会文明、有序地参与道路交通。各县区要围绕不同阶段的整治重点,精心谋划,制订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使各项重点工作深入人心,赢得最大的舆论支持和配合。
(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4月20日至6月30日,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针对长期困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治理,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整治,使全市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超员、超速(含超低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不断下降,不发生民警伤亡事故。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9月30日,安监、交通、农业(农机)、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使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好转,农村公共交通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隐患明显消除,农村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8月31日,安监、交通、质监、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为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奠定良好基础。通过开展整治,使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更加规范,无证运输、不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不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交通违法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等重大事故。
(五)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9月1日至10月31日,各级教育、公安部门要组织开展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驾驶人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要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规范学校组织的相关涉路活动。进一步落实校园周边安全八条措施,对辖区内学校及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标志、标线情况按照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再进行一次梳理,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