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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延安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延安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延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安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更名的通知》(延市编办发〔2007〕24号)文件精神,将“延安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延安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延安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印章已刻制就绪,并从即日起启用。原“延安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印章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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