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大通关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电子口岸建设意见的通知》(浙通发〔2007〕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巩固电子口岸建设成效,攻坚克难再创新业绩
(一)我市电子口岸历经四年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完成宁波海关公共信息服务网和港口EDI中心的初步整合,搭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的基础平台;开发了一批电子政务和物流商务应用项目并投入运行,发展了一批注册用户;建立了地方电子口岸组织领导体制和平台项目建设、平台运营保障管理机制,培养了一支建设队伍。但我市电子口岸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深化:口岸相关信息资源在平台上整合仍不够充分;政务项目开发还需深化,商务项目开发刚刚起步,用户队伍仍需扩大;保持平台有效运营在体制机制和科学管理上还需下功夫。为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继续把电子口岸建设作为大通关的核心内容花大力气予以推进,攻坚克难再创新的业绩。
二、进一步明确电子口岸发展战略
(二)战略定位。以改善口岸环境、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提升口岸执法监管水平为目的,坚持电子政务建设与电子商务建设相结合,坚持信息平台建设与部门、企业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坚持信息化手段与其它高科技手段相结合,打造一个相关信息资源逐步实现全面整合、服务内容逐步实现口岸物流全过程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逐步实现“双赢”的宁波电子口岸,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三)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大通关”建设的目标要求,以“三创”促“三转”,即:通过加强管理创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努力实现以电子政务为主向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方向转变,由政府包办向政府支持、企业化运作方向转变,由国有为主向多渠道融资、多元化经济成份组合发展转变,走出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电子口岸建设路子。
(四)总体目标。通过今后5年努力,使宁波电子口岸基础平台更加稳固,运行更加安全可靠;资源整合初见规模,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经济活动主体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程度明显提高,协同作业初见成效;物流商务和增值项目、政府推进项目开发取得重大进展,范围更加广泛,电子传输类、电子申报类、查询类等项目种类更加齐全,用户办事更加方便;用户群体不断扩大;平台流量逐年递增;通关效率进一步提高,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信息平台运作的相关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初步建成服务海运、陆运、空运和多式联运,与国际接轨的,标准性、实用性、可靠性较强的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商。
围绕实现上述总体目标,分三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