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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全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全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保政发[2008]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以来,在省禁毒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保山市禁毒人民战争行动计划(2005-2007年)》的要求,紧紧围绕“2005年首战告捷、2006年全面突破、2007年全面胜利”的三步走目标,全面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鼓舞斗志,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05-2007年度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07年度“无毒巩固乡镇”和“创建无毒先进乡镇”进行表彰奖励。

  一、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集体(45个)

  1.一等奖(10个)

  隆阳区人民政府      腾冲县人民政府

  龙陵县人民政府      市委宣传部

  市委政法委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保山公安边防支队     市商务局

  2.二等奖(26个)

  施甸县人民政府     昌宁县人民政府

  保山军分区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发改委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        市农业局

  市文广局        市卫生局

  市外事办        市森林公安局

  市国家安全局      市邮政局

  腾冲海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总工会        共青团保山市委

  市妇联         保山机场

  中国人民银行保山中心支行

  云南电信保山分公司

  中国移动保山分公司

  中国联通保山分公司

  3.三等奖(9个)

  市工商局         市民委(宗教局)

  市民政局         市侨办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安监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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