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培育教育、医疗等非赢利性社会管理团体,在教育、卫生等领域探索建立“管、办、评”分离的新型管理模式,并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四、加快建立三大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
按照“继续走在前列”的要求,探索在杭州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在嘉兴、义乌设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在温州、台州设立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赋予先行先试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重点是围绕温家宝总理在长三角地区发展座谈会上提出的“在条件具备时可以把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一些成熟经验在长三角地区加以推广”的要求,积极争取浦东改革经验的延伸。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扩大对外开放,率先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充满活力的创业创新体制、改善民生的社会管理体制,将杭州建设成为创新创业充满活力、体制机制接轨浦东的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区。
--设立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重点是探索开展“土地承包权换保障、宅基地换住房”改革试点。围绕打破城乡二元体制,通过规划引领和体制创新、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自主探索和政策支持,率先建立城乡公平的政策制度,加快形成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和行政管理新机制,将嘉兴、义乌建设成为带动作用强、统筹水平高、体制机制活的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区。
--设立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重点是围绕贯彻落实非公经济“国36条”、“省32条”、沿海产业带和城市群发展战略,破解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民营经济创新发展。通过推进企业制度创新和发展模式转型、放宽市场准入和优化发展环境,率先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机制、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规范完善的要素市场体系和现代产权制度,将温州、台州建设成为创业活力更足、创新能力更强、创业环境更优的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五、加强领导,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