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正确处理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积极推进改革、认真执行国家货币政策的前提下,要正确处理自身改革、防范风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和主动性。通过加大信贷投放,扩大市场份额,用增量资金的优化带动存量资金盘活,规避风险,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运用和创新各种金融产品,强化市场营销,努力保持信贷投放的平稳增长。针对广大客户和群众的需要,及时提供个人消费、理财等产品,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步伐,壮大地方金融力量
(九)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要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转换经营机制,开展业务创新,增强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服务水平。着重做好增资扩股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提高资本充足率。有条件的县联社要加快产权组织形式改革,逐步改建成农村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
(十)加快秦皇岛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要尽快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股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着眼于秦皇岛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积极引进战略合作者,实现股权多样化,市商业银行要以建立现代化企业为目标,找准市场定位,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切实做精做强。
(十一)做大做强市属投融资类企业。采取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市级金融资源,壮大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投融资机构。通过政府支持、吸收民资、外资入股或与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合作等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和业绩考核,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规范发展。
五、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破解“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融资难瓶颈
(十二)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村金融组织和服务创新,积极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秦皇岛分行的建设与发展,引导农村储蓄资金回流农村;鼓励各商业银行在县域和农村地区开展业务,支持秦皇岛市商业银行在达到银监会规定的三类行标准后,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市内外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企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组织,用好用活民间资本;按照“政府推动、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封闭运作”的模式,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尽快明确政策界限和补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