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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吸取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吸取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杭防火委〔2007〕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防火委各成员单位: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1月21日8时10分许,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一家庭作坊式制衣厂发生火灾,致使7名女工窒息死亡,4名人员受伤;1月26日1时17分许,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一家庭小作坊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2月4日1时40分,我省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绿汀路224号一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6人受伤。

  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到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也召开在即。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元宵期间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为全市人民欢度节日和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大意义。2007年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07年“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万无一失,意义十分重大。春节前后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高发期。一方面,节日期间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剧增,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另一方面,节日期间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多,群众节日聚会和旅游出行增多,民工返乡,学生放假,游览、住宿、购物、娱乐场所人员高度聚集,各类展销、促销活动集中,商品产、运、储、销量猛增,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突击生产,违章作业,带险经营,极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伤亡,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为此,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吸取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和社会消防安全现状,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临战的姿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各地还要充分考虑可能会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针对节日期间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防火灭火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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