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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落实保障各项经费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采取统一设计、分级建设,市、区分别承担经费的办法组织实施。整个系统由市级统一设计,市级平台、区指挥中心电子设备、市级部门(单位)终端由市级组织建设,区级平台以下网络与终端由各区根据统一的设计标准组织建设。
  所有数据普查、软件开发经费,市、区两级平台建设经费,市级部门(单位)终端建设经费,人员培训经费等都由市级财政承担;区级平台与街办、区级部门以及街办与社区的网络建设费、区级平台以下终端建设费等由区级财政承担。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做好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经费预算安排。
  (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和衔接,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综合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从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和岗位评价等方面,实现对各区、街道及专业管理部门工作绩效的综合考核评价,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要以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价结果为依据,积极引入社会评价,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度,建立包括市民评价等内容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要定期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各职能部门(单位)的责任制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城市管理部件养护作业经费、监察部门进行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依据。

  附件:
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强化数字化城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快速推进,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 晋 副市长
  副组长:钱志平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月梁 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成 员:尹建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洪涛 市公安局调研员
      辛鸿堂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 坚 市民政局副局长
       顾宗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陆国强 市编办副主任
       朱正春 市人事局副局长
       刘建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维贤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 彤 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朱桂华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惠兵 市人防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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