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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地域范围。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南通市区355平方公里,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一期先实施建成密集区约40平方公里,一期运行后,再实施二期工程。
  (二)对象范围。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对象,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7)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确定的六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和五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为主,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城市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的区域,暂只进行网格划分,不进行部件普查,在建设中逐步完善。
  四、组织机构
  建立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该"中心"设在市城管局,主要是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履行对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的监督、协调和指挥职能,实现问题发现、派遣处置、指挥协调、监督评价等环节的新的城市管理流程。为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转,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有执法编制中划入16名,其中10名连编带人划入,其余6名编制按规定程序招录专业技术人员。聘用12名信息受理员,均为劳务合同制工人,由"中心"管理。信息采集方式与人员的配备由市编办会同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具体商定。
  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二级指挥中心,为区政府(管委会)指挥、调度、协调数字化城市管理事务的机构,履行向区专业部门和街道(镇)派遣任务并监督完成情况、向市级平台反馈问题处理结果等职能。
  市各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处理终端,配备专门设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即时接受市级平台管理信息、协调处置问题并按规定反馈处置结果。
  五、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程投入大、技术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数字化城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崇川、港闸区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组成。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数字化城市管理区级平台建设和相配套的网络终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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