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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整合资源、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南通实际情况,本着节俭、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中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公用事业、公安、交通、人防管理监控系统、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移动GPRS网络、电子政务系统等各类城市信息资源、网络资源、数据资源和管理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发挥后发优势,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
  4.权责明晰、科学评价的原则。遵循权责统一,主体唯一,"部件以条为主,事件以块为主"的基本思路,明确界定城市管理各类部件、事件的责任主体。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强化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和部门(单位)的监督考核,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为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依据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标准,以万米单元网格为城市管理基本单位,通过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构建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运行、监督考核体制,达到精确、敏捷、高效的城市管理效果,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和动态化,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城市长效管理和常态管理。
  (二)具体目标
  1.监督及时。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的精确定位,及时发现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随时掌握责任主体对问题的处置情况。一期项目实施后,覆盖区域内城市管理问题24小时发现率达100%,规定时限问题处置情况反馈率达100%。
  2.流程科学。创建"信息采集传输-案卷建立(受理和立案)-任务派遣-任务处置-处置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七个环节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实施"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处置、四级网络、统筹协调、分口处理"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3.处置高效。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实施为切入点,整合城市管理资源,理顺城市管理职能,明晰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城市管理的职责,建立问责制和跟踪督办制;建立城市管理考核新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的刚性约束,提高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能力,规定时限问题处置率达到95%以上。
  三、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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