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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政发(200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08年3月28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六日

  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平台,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精确、高效、协同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为加快实施数字化城管工作,提升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文明和谐、清新净美的新南通,根据国家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试点实施方案》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7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及专业管理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切实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用现代数字技术,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加强市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建立起政府监督协调、部门(单位)规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全面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基本标准,把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优美、洁净、舒适、有序的人居环境作为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政府从管理城市向服务城市的转变。
  2.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的原则。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体系架构、系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单元网格划分及编码、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分类及编码、考核标准、数据内容及传输要求、业务操作流程和问题处置流程等在执行建设部规范标准基础上,结合南通实际,采用统一标准,实现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与电子政务平台的有效对接,并使该系统具备扩展覆盖到其他部门和管理领域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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