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调查登记,组织填写《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调查登记表》;对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负责对具有《职业介绍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开展"为有涉外劳务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劳务中介"的调查登记,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公安部门:依法侦查和打击对外劳务经营中的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定,对申请护照出国劳务的群众,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从合法正规渠道出国劳务,依法为有出国劳务需求的群众办理护照,并做好其出国前的法制教育工作;依法查处弄虚作假骗办护照出国劳务的行为,配合外经贸部门、工商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查处非法从事出国劳务、境外就业经营活动的各类公司和机构。
(四)工商部门:负责取缔无照经营,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工商法规从事对外劳务的行为。
(五)外事部门:负责对违反外事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外办、南通工商局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能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集中整治的统一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做好相关工作并认真督促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调,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调查登记表
2.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调查登记表
3.外派劳务中介企业调查登记表
附件1: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调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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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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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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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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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新派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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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08年
4月在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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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外派劳
务项目送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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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外派
劳务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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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外派劳务
纠纷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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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本公司提供外派劳务的主要合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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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地 址
| 合作派出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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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规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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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地 址
| 主要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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