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解决民生热点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十六)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新增就业8万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4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责任单位: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各市县政府)。
(十七)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使全省参合人数保持在450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厅、各市县政府)。
(十八)推进人口生态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责任单位: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各市、县政府)。
六、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生态省建设保障机制
(十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省建成5个绿色社区和25个绿色学校,抓好50个文明安全生态学校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公益广告宣传、生态省建设知识市县巡讲、青少年保护母亲河科普营等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团省委)。
(二十)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完成新建181个集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图书阅读、体育为一体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任务(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各市、县政府)。
(二十一)完成绿色GDP核算体系项目研究工作。编制资源价值量核算表,测算各种资源绿色GDP,研究建立资源环境统计制度,完成课题研究报告(责任单位:省统计局)。
(二十二)加大对生态省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强中部山区教育移民工作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市县政府)。加大对中部山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经济补偿,落实3662.5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13000万元退耕还林工程资金,300万元椰树危险性虫害病防治项目资金,433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生态省建设重点项目资金,抓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林业局、有关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