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力度,继续做好西部开发产业投资基金或杨凌现代农业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的申请设立工作,争取早日获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七、力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明显增强
(一)灵活运用国库存款,把省财政在各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额度和各银行金融机构对我省的信贷投放力度相挂钩,对我省经济建设支持力度大的银行,适当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存放比例,发挥财政存款对金融机构支持我省经济发展的激励作用。(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牵头)
(二)将财政资金的使用和争取银行信贷资金、加快企业上市、组建大企业大集团等结合起来,加快财政资金使用方式转变,更多采取财政贴息等间接投资方式,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支持我省经济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省财政厅牵头)
(三)建立推进融资工作激励机制,扩大对金融机构的奖励范围,对在融资工作中尤其是在增加信贷、发行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省政府将给予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省金融办牵头)
(四)加大现有财税支持政策的落实力度,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对企业上市、上市企业再融资、新设金融机构等方面的奖励措施,及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等政策,通过既有政策的落实,推进我省融资工作开展。(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牵头)
八、力争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建立融资工作协调机制。省金融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加强配合与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融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中央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的联系,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采取有效形式搭建银企沟通平台,建立银企沟通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各类银企洽谈会、重点项目推介会等,推动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交流,为资金供求的有效衔接创造条件。在规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担保、法律、会计、审计、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吸引境内外保荐机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来我省发展,借助中介机构推动多层次、多渠道融资目标的实现。(省金融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