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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2008年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重点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开展代建单位招标选择的试点工作,制订操作细则,逐步优化完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立并及时更新企业债券融资项目库,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作用;建立创业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推动打造“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担保”六位一体的大金融平台,探索金融控股集团的经营模式。加大整合优势资源、优质资产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上市工作服务体系,落实好扶持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探索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手段。(市发改委、国资委牵头)

  二、以完善公共服务体制为目的,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七)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和方法。(市发改委、城管局牵头)完善落实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从体制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市政府法制办、城管局、发改委牵头)加快建立市、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完善城区环卫体制改革,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市、区两级政府对环卫的投入机制,健全政府合同购买公共环卫服务的机制。(市发改委、市政公用局、财政局牵头)

  (八)推进市、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街道职能转变,强化街道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整合各类社区评比、达标、考核、表彰活动,实行“集中考评、分头表彰”。支持和鼓励基层推进社区建设自主创新工作,创新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民间(中介)组织的职能关系,优化互联、互补、互动的工作格局。(市发改委、民政局、城管局牵头)

  三、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方向,深化农村改革

  (九)进一步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改革。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商登记,进一步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加快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由社区型向企业型转变、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组织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的改革进程。(市农办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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