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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二○○七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二○○七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信政〔2008〕47号 二○○八年四月八日)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加快我市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鼓励先进,促进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息县政府等21个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钱长鹏等53名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一年。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政府法制工作者要自觉学习先进经验,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 和政治责任感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推向深入,为建设法治政府,“当好中原崛起生力军,建设魅力信阳”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07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县、区(共7个)

  息 县人民政府 浉河区人民政府

  淮滨县人民政府 新 县人民政府

  光山到人民政府 商城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

  管理区、开发区(共3个)

  信阳工业城 南湾湖风景区

  羊山新区

  市直部门(共11个)

  市水利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房管局 市畜牧局

  市审计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市 建 委

  市烟草局

  二、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工作者(共53个)

  息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钱长鹏

  浉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焦红武

  淮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方 清

  新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周秋红

  光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李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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