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8]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新乡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24号)和《河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4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意识、反违章、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新乡市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赵海燕市政府副市长、安委会主任副组长:唐俊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有甫市安监局局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成员: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保障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消防支队、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供销社、市烟草局、市气象局、新乡供电公司、市司法局、市农机局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活动内容和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