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托城镇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对位于新乡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各县(市)已建成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0公里范围内的乡镇和村庄,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市)处理”模式进行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实现垃圾处理设施资源共享。
(四)积极探索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1.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各地要从生活垃圾的源头抓起,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积极推行有机物就地堆肥或沼气厌氧化处理,无机物定点收集的分类收集处理办法。
2.就地就近进行处理。对位于交通不便的山区及边远村庄可利用地形特征,采取填埋、堆肥等就地处理方式。建筑垃圾回填机耕路面,可回收废品垃圾销售给回收公司,有机垃圾发酵堆肥,塑料袋、农膜、农药瓶、废电池、废日光灯管等有害垃圾采取县、乡定期巡回收集处理。
3.进行生态处理。生物粪尿处理要和户用沼气建设及改厨改厕相结合。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模式,如厌氧+农业利用模式、厌氧+农业利用和生态处理模式、厌氧+生态处理模式等。
4.农村医疗废弃物处理。针对农村医疗废弃物产生点多、量大、分布广和持续性等特点,把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证农村地区环境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有所改善。但从整体上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不健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仍处于薄弱环节,秸杆、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随意堆放现象还很突出,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垃圾产生量日益增长,引发的种种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环境污染加剧了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使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各县(市)、区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1.各县(市)、区要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专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领导挂帅,组织得力人员认真落实,要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2.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各县(市)、区要做好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处理项目建设的指导和信息上报工作,并确定专门的联络员以便信息传递。要在5月5日之前将工作领导机构建设情况、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市新农村办和市城管局。执行旬报制度,每10天将本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政府内网上报市新农村办和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