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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政办[2008]83号)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建设厅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村建设, 以人为本,科学规划,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注重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乡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经济适用。要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站(点),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处理能力,共建共享。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合理选择适合农村实际的经济、适用、安全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通过抓好经济强镇、大镇和一类村庄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带动其他乡镇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加大对村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力度。
  3.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4.科学治理,资源利用。既要注重对县、乡、村的垃圾污染采取清扫、清运、处理等治理措施,保持农村的良好环境卫生;也要注重垃圾成份分析,按照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对可回田复土、堆肥利用、能源转换的垃圾尽可能地加以回收利用。
  (三)主要目标。到2010年,初步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有效控制农村垃圾污染趋势,种植业、养殖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逐步把我市农村地区建设成“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整洁优美、城乡和谐共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008年全市农村地区建设垃圾中转站100个,建设规范的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示范项目8个(每县市一个),建设村庄简易垃圾处理设施示范项目8个(每县市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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