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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苟仲文牛有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苟仲文牛有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京政发[2008]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08年4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苟仲文为北京市副市长。
  免去牛有成的北京市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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