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
成立新乡市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市金融办、市民营局、新乡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新乡办公室、银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二)明确任务
组织协调内外相关部门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组织、联络召开各种工作会议,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汇报推进情况;每季度收集小企业信息情况,不断完善“小企业信息库”;收集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督促指导情况,各银行业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和“六项机制”建设情况;定期收集小企业授信违约情况;定期编发“新乡市小企业金融服务简报”,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对推进工作的考核。
(三)落实责任
1.银监分局职责
制定新乡市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规划,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划开展工作;组织、协调召开相关会议、活动;定期收集成员单位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信息;建立新乡市小企业信息库;负责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检查、考核。
2.人行、银行业协会工作职责
督促、指导、协调各商业银行、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新乡办公室积极落实小企业金融服务各项政策、规定,建立小企业信息库。定期向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3.民营局工作职责
督促、辅导新乡市小企业建立诚实、守信经营理念,建立新乡市小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库,积极组织、协调小企业参加相关活动,构建银企关系,定期向办公室报送新乡市小企业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
4.各商业银行、市农信办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小企业授信的“六项机制”建设;制定专门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制度;建立专业经理队伍和信息系统;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定期向办公室报送新乡市小企业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
5.金融办工作职责
根据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负责做好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考核
1.考核组织
为使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建立年度推进工作考核制度,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并进行表彰,考核工作的组织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完成。
2.考核内容
(1)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情况。
(2)小企业金融服务活动组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