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动银行业深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2008]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推动银行业深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新乡市推动银行业深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银行业机构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切实支持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新乡银行业和小企业发展实际,制定了《新乡市促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解决小企业融资困难和推动小企业发展意义重大。银行业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工作原则,拓宽思路,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好小企业服务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审时度势,深化改革,积极作为,更需要商业银行强化小企业服务措施,建立良好的法律与制度环境,共同创造有利于小企业融资的整体环境。各银行业机构要坚持银企双赢的和谐发展思路,积极推动小企业发展。并注意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把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银监会、河南银监局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与支持全市小企业创新发展信贷计划相结合,二是把执行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与行业授信管理和服务措施紧密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融资需求要树立优先扶持、优先发放的意识。
二、成立专门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明确规划,力争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各银行业机构不能单纯把为小企业开展信贷服务看作是一项具体的银行业务,而应视为一项带有战略意义的变革来认识。各银行机构应充分发挥各自人员、机构、业务等方面的优势,重点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以及产品科技含量高、适销对路、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力求全年小企业贷款客户数量、贷款增量及贷款质量较上年有明显突破。各银行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机构应对现有内设部门进行整合,成立专门的机构,研究和管理小企业服务工作。通过组建专业化团队,办理小企业授信业务,使小企业授信在产品设计、风险管理、人员队伍、考核评价等方面相对独立。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小企业授信的新思路、新途径。根据小企业生命周期和贷款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提供可循环使用贷款、封闭贷款、专用权质押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和票据贴现等多层次的金融产品。通过理顺小企业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锁定相关优势企业,推出应收账款保理等金融创新产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置抵押和质押等多种贷款方式,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需要,积极推动小企业健康发展。并不断加强银行业资产业务创新。既要注重对传统资产业务的包装和更新,更要在信贷产品开发、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加大试点和创新的力度,改变银行较为单一的资产结构,既服务于小企业发展,又能有效促进银行效益提升,提高银行主动运作资产创造利润的能力。
三、加强机制建设,再造业务流程,不断探索银行业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