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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泸州电网建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11)古蔺县35kv象顶输变电工程,计划投资838万元,争取2008年立项,2009年开工建设。
  (12)古蔺县35kv城北输变电工程,计划投资880万元,争取2008年立项,2009年开工建设。
  (13)纳溪区35kv渠坝输变电工程,计划投资514万元,争取2008年立项,2009年开工建设计划。
  (二)地方电力系统灾后重建计划投资约5688万元
  1.古蔺县1841万元。涉及13个乡镇,恢复重建10KV线路494公里,低压线路1532公里,配电变压器29台、1450KVA。
  2.叙永县3246万元。涉及17个乡镇,恢复重建10KV线路416公里,低压线路1242公里,配电变压器41台、2050KVA。
  3.合江县601万元。涉及12个乡镇,恢复重建35KV线路3.2公里,10KV线路153公里,低压线路502公里。
  三、泸州电网建设及灾后重建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电网建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并把此项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由市电网建设与管理协调小组负责全市电网建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研究制订灾后重建规划方案、目标责任和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落实责任。按照2月29日市政府与省电力公司灾后重建工作座谈会达成的共识,省电力公司同意将古蔺电网“十二五”规划项目提前到“十一五”期间实施,220KV古蔺输变电工程纳入今年开工计划,同时加快已开工基建项目的建设;市政府全力支持古叙电网建设,积极争取将古叙电网纳入国家灾后重建范围。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省电力公司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期间电网建设与管理合作协议》,要加强协调配合,尤其要把古叙矿区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及其相关配套项目作为今年电网重建工作的重点,全力以赴抓紧抓好,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各区县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1.各区县政府要把电网建设及灾后重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领导和协调工作,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和施工条件。
  2.市经委负责电网建设及灾后重建日常工作,负责电网建设各项工作的协调。
  3.市发改委负责加强与省发改委协调、汇报,力促省发改委尽快下达电网建设项目批复核准。
  4.市水利局负责地方电网灾后重建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使地方电网灾后重建工作按期实现。积极组织电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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