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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六)开发民族旅游商品。

  1.开发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的作用,适应市场需求,设计、生产、包装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挖掘、保护、传承民间手工技艺,重点发展民族手工艺品、土特产品、民族民间生活和节庆用品,促进旅游商品特色化、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

  2.规划建设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市场。结合地方商业网点规划,在阿坝州形成8个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市场,在凉山州形成6个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市场,在甘孜州形成6个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市场。

  3.开发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餐饮。完善九环线特色餐饮点布局,提高旅游餐饮点的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川西环线、大小凉山环线、香格里拉环线、“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线等旅游餐饮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形成各具特色的餐饮品牌。

  (七)强化旅游宣传促销。

  1.强化旅游品牌和线路营销。围绕九寨黄龙、大熊猫、香格里拉、阳光度假等旅游品牌和5条精品线路,制定民族地区旅游营销规划及宣传促销计划;组织系列特色鲜明、有影响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制定优惠政策,支持民族地区积极参加国内外旅交会、旅游会展等大型活动;加强网络营销,完善民族地区旅游外文网页建设,开展大型网络宣传推广活动。

  2.做大、做响一批民族旅游节庆活动。着重包装策划好阿坝州的国际熊猫节、凉山州的彝族国际火把节和甘孜州的中国康定情歌节等特色旅游节庆活动,培育成世界性旅游节庆,提高民族地区和我省的美誉度、知名度。

  3.推进营销整合。整合政府、旅游企业、航空公司与媒体的营销资源,建立联合促销机制,密切民族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周边地区之间的宣传促销合作,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各方联合、市场化运作的宣传促销格局。

  (八)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1.优化旅游投融资环境。可将景区门票收入作为担保或质押进行融资,积极引入国际国内资本,用于旅游景区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探索实行收费还贷等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大集团、大企业参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和旅游资源开发。

  2.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旅游人才参与民族地区旅游发展。加强国家级景区和世界遗产地与国际相关组织的人才交流合作。突出抓好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干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旅游执法人员、旅游教育师资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着力加强导游、讲解员的普通话和外语培训。

  3.强化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执法体系。重点加强交通、购物、文艺演出、旅行社、导游等综合整治,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游客监督相结合的旅游质量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工商等行政执法垂直管理部门作用,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发挥涉旅行业协会作用,强化标准指导,加强维权、自律、服务和协调,规范经营,诚信服务,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强化规范服务,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切实维护游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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