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08〕10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各区各部门要运用各类媒体、科普宣传栏、社区公告栏等多种形式,普及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的新风尚。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有针对性地向广大群众宣传以夏季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防病知识,使“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家喻户晓;教育部门要把健康教育和学生卫生习惯培养,作为素质教育的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职业防护。
二、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市爱卫会要以“预防和控制夏季易发传染性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主题,从5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大力组织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各区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使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较大改观。在市区,重点清除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公路沿线、车站、港口、农贸市场和居民生活区的垃圾,消除污水坑塘。在农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生活垃圾的处置,做到集中收集、定点掩埋,倡导“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农村垃圾处置模式;加强卫生厕所管理,加强人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重点要组织发动群众搞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以及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卫生。
三、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各区和卫生部门要以预防控制肠道病和虫媒传染病为重点,加强对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和管理,采取“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控方针,开展杀虫灭鼠活动。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对重点传染病患者要实行就地定点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