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工作范围。此次解决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是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后续完善工作,重点完善725个村民组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各县(市、区)一定要明确工作范围,切不可任意扩大工作对象。对已经完成土地承包的村组,严禁打乱重来;对土地承包中出现的个别问题,要个别对待解决,严防土地承包问题扩大化,确保农村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争取2008年10月底,全面完成725个村民组的土地承包遗留问题,使土地确权到户;及时补发、换发31.9万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35万份的土地承包合同证书,提高“两证”入户率,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到实处,使全市的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遗留问题基本得到完善解决。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08年9月10日前,全面完成土地承包遗留问题,确保土地落实到户。10月底前,“两证”发放到户。此项工作,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5月20日-6月10日)。相关县(市、区)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抽调人员,分片包干,认真排查应开展土地承包而未承包的村组情况。排查要逐村逐组,不漏一户,不漏一地。相关县(市、区)要将排查结果进行汇总,由县(市、区)政府加章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市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阶段(6月11日-6月20日)。相关县(市、区)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各自解决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方案制定要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指导乡、村具体开展工作。方案应于6月20日前上报市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解决阶段(6月21日-9月10日)。要结合农业生产季节,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解决工作。相关县(市、区)要派出工作组,指导村组召开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要召开群众大会对方案进行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要严格按照村组方案执行,确保土地确权到人到户。
第四阶段:“两证”发放阶段(9月11日-10月31日)。土地确权到户后,应及时与农户签订书面合同,发放经营权证书。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农户、村委、乡(镇)政府各保管一份。经营权证应经县级人民政府核准盖章登记后发放到户。对于原来土地已确权到户确需补发、换发“两证”的,可在证书印制到位后,及早陆续发放。“两证”发放工作要稳妥有序进行,坚决杜绝重发、多发现象,严防因工作不细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