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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表彰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表彰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合发〔2008〕13号)


  近年来,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促发展,注重民生促和谐,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声有色、卓有成效,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在全省文明城市评选中,取得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授予“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称号。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为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作出了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瑶海区等5个区“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称号;授予市建委等12个部门“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部门”称号;授予瑶海区委宣传部等100个单位“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杜从源等230名同志“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奋发进取,再创佳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各级各部门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立足本职、甘于奉献,与时俱进、勇创一流,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合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
先进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区(5个)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

  先进部门(12个)
  市建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市文广新局 市卫生局 市规划局 市市容局 市房产局 市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局 市工商局  市文明行业创建办公室(市总工会)

  先进集体(100个)
  瑶海区委宣传部
  瑶海区卫生局
  瑶海区教育局
  瑶海区商务局
  瑶海区文化局
  瑶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瑶海区七里站街道办事处
  瑶海区红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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