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迎奥运环保风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迎奥运环保风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石家庄市迎奥运环保风暴行动实施方案
为最大限度地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努力创造舒适、洁净、优美的奥运环境,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迎奥运环保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工作统一部署,迅速开展迎奥运环保风暴行动,深化企业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环保目标实现,为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石家庄市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要求;
(二)主要河流出境断面COD浓度力争控制在200毫克/升以内;
(三)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三、时限要求
2008年5月18日至2008年9月底。
四、工作任务
(一)彻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5月底前,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区域和部位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彻底排查,尤其对饮用水源地、化学危险品贮存地、放射源、尾矿库、污水处理厂等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环境隐患要立即清除,暂时无法清除的,必须强化防范措施。环境隐患重要部位要派驻专人全天候严密监控。要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管,仔细排查辖区内破产、停产、转产的企业,对分散隐蔽在社会上的废弃、闲置放射源,必须在6月底前送至省放射源废物库或有相当资质的收贮单位。危险废物经营企业6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不得接收市域以外单位的危险废物。
(二)坚决取缔“十五小”企业。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按照“断电断水,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的原则,5月底前,彻底捣毁辖区内所有“十五小”企业,并加强监管,严防反弹。对阻挠取缔行动的当事人,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