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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8]1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二○○八年五月五日

  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及4月30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紧急会议的有关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讲政治、讲安全为工作原则,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从严治标,着力治本,以铁的手腕深入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优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环境和秩序,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落实本方案,市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李子甫(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周 文(市府办副秘书长)

  苏 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谭炽荣(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信忠(市交通局副局长)

  彭抗和(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娅丽(市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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